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空运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市场的深化,跨境电商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发展。

       把传统的电子商务与进出口贸易相结合,跨境电商不仅拓宽了市场、推动了商业模式创新,而且带动了贸易和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跨境电商领域中,涉及到的增值税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支持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早在201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境内居民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境外商品的行为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进口商品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在此基础上,国家又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推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实施“白单模式”。

       而2019年7月1日起,国家又修订了《关于跨境服务贸易分类与编码的通知》。

       在此通知中,提出对于居民个人购买跨境电商提供的数字商品或者纸质图书服务,按照内部结算价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于跨境企业提供的跨境销售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跨境物流服务,按照内部结算价减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我国的跨境电商行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境外客户和资金资源。

       然而在未来,还需政府加强政策的研究和出台更为细致的制度,进一步健全行业规范,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